彩云南瑞弥渡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餐区一角
每日膳食营养餐
彩云南瑞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中心老人的健康档案,按照营养管理的要求合理搭配,提供一日三餐基本的日常生活饮食保障。采用分餐的方式,根据老人的口味习惯选择,合理进食,既能够保障营养均衡,又不会导致铺张浪费,更能杜绝老人间相互疾病的传染。结合老人少吃多餐的需要,下午时段各中心还提供茶点、小食的免费供应,可充分保持老人血糖不会过低。每餐菜品也有多种选择,两荤两素一汤的选择,完全满足老年人的能量需要。
彩云南瑞弥渡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餐区一角
每日膳食营养餐
彩云南瑞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中心老人的健康档案,按照营养管理的要求合理搭配,提供一日三餐基本的日常生活饮食保障。采用分餐的方式,根据老人的口味习惯选择,合理进食,既能够保障营养均衡,又不会导致铺张浪费,更能杜绝老人间相互疾病的传染。结合老人少吃多餐的需要,下午时段各中心还提供茶点、小食的免费供应,可充分保持老人血糖不会过低。每餐菜品也有多种选择,两荤两素一汤的选择,完全满足老年人的能量需要。
“老年食堂”试点两年,客流不稳、知晓度不高亟待解决
委员建言 | 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一)
1、把为老服务理念融入全行业,让居家养老不再成为难题
四、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硬件设施建设
建议在每一个社区都安装一个公共服务的智能终端系统。这样提供服务的企业可以在平台上申报公共服务,有需求的老人到社区根据需求直接联系服务单位,既可以减少老年人因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带来的生活不便,又可以规避自己盲目寻找市场供给而造成的失误成本。社区也可以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适时地进行监督。
五、提高服务人才的技能培训和人才储备,包括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首先应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体系。通过引导和鼓励养老从业人员建立终身从业的职业规划,扩宽晋升渠道,让养老服务人员在更有吸引力的就业岗位有获得感、荣誉感,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落户西城。同时发展更多能够兼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群体,积极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
2、关于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提升专业化健康教育服务模式的建议
三、强化健康教育服务的支持、激励机制,为健康传播者营造良好的服务空间
为医护人员、健康传播者开展健康教育服务提供指导、培训,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将积极参加服务、开展高质量服务与先进评选、职称晋级等挂钩,并不断丰富完善激励措施,形成强有力的正向引导;加强志愿服务小组间的交流,定期开展工作实践总结,及时汲取正反两方面经验,有效落到制度建设层面,加快推动社区老年健康教育走向成熟和定型。
四、加快探索确立社区老年健康教育有效形式
根据问卷调查,健康知识、健康指导进社区,最受欢迎的是义诊、开展健康活动、知识讲座,选择的比例都超过了七成。问卷还征集了医务工作者(退休为主、在职为辅)等专业人员的意见,96.6%的人愿意利用业余时间到社区提供服务。下一步,应把具体组织形式作为医养结合实践创新的重点,以在职和退休医护人员为主体,建立全区性健康教育志愿服务组织。在报名参加和开展服务上发挥制度优势,形成共产党员走在前列、公立医院医生护士率先示范。根据实际情况,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划片组建志愿服务小组,定期下沉社区,提供公益性服务。
3、关于政企联合推进社区养老落地的建议
3、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
增强街道层面的服务辐射效能,在街道层面建设、优化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增强社区层面的服务精准效能,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养老共同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同时搭建智慧养老平台,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整合公共和社会服务资源。坚持线上线下相配合,实现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强化市场优胜劣汰,解决现有社区养老服务碎片化、资源利用率低下、覆盖面过窄、重复建设等问题,满足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扩大社会参与度。
三、加大支持力度,构建社会力量嵌入式养老服务圈
一是以社区为载体,以资源嵌入、功能嵌入和低偿市场化服务方式嵌入为着力点,整合区域餐饮、物业、文化体育等单位资源,建立“助老同盟”。并在“助老同盟”中反向嵌入养老功能,以老年卡为抓手,提供惠老性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精神慰藉、文体休闲等服务,有效迎合社区养老需求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型,关注重点由生活保障向生活品质、精神愉悦转型的特点,满足老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积极整合专业社会工作力量与资源,聚焦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按照社区老人身体自理程度,分层分类推出“养老服务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升老年人社工人文照顾服务能力。同时编印《社区幸福养老地图》,发布《社区幸福养老便民手册》《养老顾问手册》,开展“社区养老管家顾问”试点,打通社区养老服务的“最后一米”。
三是同时配套制定涵盖资金扶持、荣誉表彰、税收减免等在内的激励制度,加大政府补贴与支持力度,降低养老项目的电、水、取暖等费用标准,为积极提供养老照顾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减负,尽可能降低运行压力,增强其运营能力。切实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增强社会层面的服务多元效能,辐射社区更多有需要的老年人群体,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需求。
四、增强市场动力,稳固社区养老市场服务供给链
用好区街社区养老专项资金,社区党群服务群众经费、公益金等支持资源,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的政府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支持。创新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激发社区养老服务市场竞优活力。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菜单式服务包的形式,竞优开展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生活照料等为老服务,充分用好老年卡,不断引导养老消费,提升养老服务供给。
民政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
民政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 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12 来源:民政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政法委、文明办、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政法委、文明办、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残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支持家庭养老,帮助解决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强化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功能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现就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尊重意愿、主动服务,坚持安全为先、守住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基层政府责任,强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兜牢安全底线,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
(二)工作内涵。探访关爱服务是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支持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的活动。
(三)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基本职责,结合实际确定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和内容。各县(市、区、旗)民政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并推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做到精准到村(居)、到户、到人。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开展探访关爱服务统筹做好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共享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残疾老年人的基本数据。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老年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意愿,围绕居家养老存在的困难或者安全风险,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二)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探访关爱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坚持个人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要通过探访,了解老年人表达能力、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疾病情况、精神状况等健康方面情况;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享受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等经济方面情况;了解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是否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是否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了解老年人家庭房屋和水电气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安全方面情况;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情况等。要在探访基础上,结合本人意愿开展关爱服务。对可能符合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请,并视情给予必要协助;对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提醒其及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意外发生;对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的,帮助对接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
(三)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各地民政部门要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力量。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网络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村(居)民委员会要在县乡两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下,组织动员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履行职责。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将探访关爱服务作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势,通过开展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等及时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慢病管理和健康监测。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纳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服务内容,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提供专业精准服务。鼓励城乡社区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坚持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相结合,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组织“老伙伴”等互助活动,引导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探索在校生志愿服务计学分活动,引导在校生积极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进一步加强在校生尊老孝老敬老教育,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日常巡查、上门维修等服务中同步开展探访关爱服务。积极组织志愿者、物流快递送餐人员参与探访关爱工作,为他们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搭建平台。
(四)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研究制定探访关爱服务标准规范。根据老年人状况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对失能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探访关爱不少于一次。民政部门依托“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实现服务供需有效对接。对于探访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提供困难帮扶、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开展服务,推动建立长效服务机制,确保探访关爱服务取得实效。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场景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监测提醒功能,加强智能语音、北斗定位等技术应用,倡导老年人家庭配置智能呼叫系统、智能电水表、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等设备实现实时监护,一旦监测异常,能够及时预警,并同步向紧急联系人发送提示信息。
(五)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在探访过程中发现紧急问题时,应当第一时间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紧急联系人,事后做好处置情况记录归档。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探访关爱服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服务对象有疑似症状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在社区实施封控管理等无法上门探访的情况下,加大远程探访频次,通过电话、楼宇视频、微信等方式加强沟通,及时了解老年人状况并提供帮助。在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要适当增加探访频次,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应急自救知识、健康知识等。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推进机制。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新格局。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重要任务。各级文明办要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工作重要内容,丰富特殊困难老年人精神生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家庭成员向上向善、孝老爱亲。
(二)落实职责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推动各地党委和政府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托养老服务部门议事协调机制,整合政策资源,积极动员慈善组织提供捐赠。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动员在校学生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现有渠道资金,积极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同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纳入农业和农村规划重点任务,作为农村公共服务重要方面,推进农村养老提质升级。各级卫生健康(老龄)部门要结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关爱工作,依托一对一联系人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参与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要将探访关爱工作纳入各级老龄委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老龄工作综合协调职能,加强督促落实。各级残联组织要将对残疾老年人探访关爱纳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帮助残疾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积极参与做好残疾老年人探访关爱。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地要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情况,使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知晓政策,尤其让独居、空巢、失能等需求度高的老年人应晓尽晓,同时要注重保护特殊困难老年人隐私。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良好舆论环境。
2023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要将制定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报民政部。
附件: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记录表
民 政 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文明办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
全国老龄办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