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媒体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注、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有关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始终将养老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民生实事强力推进。各地各部门积极作为,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基本确立,初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更加广泛,从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缺型福利服务转向面向全体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举办主体更加多元,逐步从政府单一主体转变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格局;工作重心从注重数量转变为更加注重质量,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狠抓养老服务顶层设计,不断强化政策创制,养老服务政策从碎片化向法规化、体系化转变。省委、省政府把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州、市党委政府的综合考评事项,省政府连续11年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件惠民实事全力推进。2019年修订《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维护好老年人权益、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奠定了法治保障。2020年,省政府建立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养老服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省委改革办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政策落实开展专项督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连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十四五”规划、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力度大、措施实、含金量高的政策文件。省直有关部门出台了40余个务实政策和改革举措,涵盖了规划用地、金融信贷、税费减免、医养结合、社会参与、人才培养等方面,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第二个方面,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2012年以来,筹措安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7.46亿元,在统筹社区居家和机构养老互补发展、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民办公办养老同步发展基础上,全面改造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全省建设养老机构1168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32个,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所县级公办特困供养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养老床位比2012年增长227.27%,达18万张;护理型养老床位比2012年增长40个百分点,达46.4%;通过老旧小区改扩建、新建住宅小区必建养老服务设施,街道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比2012年增长64个百分点,达73%。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老年幸福食堂运营、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工作稳步推进。
第三个方面,产业动能进一步激发。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制定土地、税费、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实现境外、省外投资者享受与省内投资者同等待遇。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发基本养老服务市场,建立社会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保险等补助制度,省级投入3.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6.18亿元。一是加大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补助力度。2018年起,省民政厅每年从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社会力量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自建产权用房一次性给予每张10000元补助;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一次性给予每张5000元补助)。二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39家。三是建立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为增强全省养老机构的服务保障功能,不断提高其风险应对和善后处置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起,省级每年从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500万元,对养老机构给予综合责任保险140元/床/年、雇主责任险140元/人/年补助,省级对公办养老机构机构给予全额补助,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80%补助。项目运行以来,承保公司累计接报案813件,累计支付赔款746.15万余元,有效保护了老年人及养老机构员工的权益,大大降低了机构运营风险,受到社会广范关注和一致好评。四是建立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制度。为扶持和促进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破解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中存的重点瓶颈问题,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2020年起,省级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综合机构收住老人身体状况、机构等级评定、诚信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按实际收住老人的床位数、月数等给予补助,养老机构可享受最高每床每月280元的补助,有效缓解了养老机构运营难的问题。五是积极推动养老领域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争取专项债券资金7.68亿。目前,全省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由2012年的45家增长到324家,实现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
第四个方面,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完成1.08万个隐患点的整治。二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印发《关于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2021年“康养云师傅”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给予700元-1400元不等的补贴,到2022年,全省计划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5万名。三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推动3种“医养结合”模式,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达141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98%,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四是加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制定一批省级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对327家获得等级的养老院进行表彰、授牌,按所达等级给予资金激励。五是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实施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集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切实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救命钱”。采取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实现“零感染”。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阳节,也是我国第10个老年节即将到来,在此,受厅党组书记、厅长卫星同志的委托,我谨代表省民政厅向全省老年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老年人过上美满幸福的晚年生活,是我们的目标和责任。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实施,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牢牢把握人口发展形势和养老服务需求,以实施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为契机,聚焦养老服务“难点”“痛点”“堵点”,健全顶层设计,激发实践创新,加强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到“十四五”末,全面建立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也衷心希望全社会更加关心和支持养老服务工作,让更多的老年人感受到更多关心和温暖,真正拥有温馨快乐的“夕阳红”。
养老服务处处长尹坚向媒体记者介绍“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各位媒体记者的朋友:
下面,我就“十四五”时期,民政部门将重点抓实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作简要介绍。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为根本目的,立足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加大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加快构建与省情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云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相关要求,“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着重围绕以下5个负面开展工作。
一、着力强化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支撑。一是加快推进《云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加强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二是制定出台全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聚焦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需要、照护需求、社会参与等内容,建立省、州、县三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失能、重残、高龄、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二、着力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一是在城镇地区发展“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在有条件和有需求的住宅小区,探索“物业+养老服务”等模式,为居家上门服务提供支持。在家庭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把上门护理与医疗服务作为居家和社区养老重点服务内容,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规范的养老服务,逐步形成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底,原则上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率不低于90%,全面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二是在农村地区建设“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将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在县级建设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着力增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保障能力,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康复护理等功能,发挥其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在乡级以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主,在原有的乡镇敬老院基础上改造提升,或与乡镇卫生院毗邻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村区域养老服务机构(中心),优先满足辖区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拓展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培训、评估、对下指导等综合性养老服务的功能,对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互助养老设施运行提供支持和指导。在村级依托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对农村留守等困难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等工作,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村的需求。到2025年底,实现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的目标。
三、着力培育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云南气候宜人、环境宜居、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养老+行业”多元融合,探索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拉长养老产业链条,丰富养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双轮驱动发展。
四、着力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一是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养老服务市场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办法,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人员信用档案,完善养老服务失信企业及主要负责人退出机制,依法公开相关失信企业和人员信息。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充分运用各类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共享各类养老服务主体失信信息。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养老服务全领域、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健全政府管理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市场放得开、管得住。
五、积极加强三个建设。一是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快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各项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养老服务发展现状与趋势,重点从老年人能力状况评估、养老服务模式、养老服务内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方面完善相应标准规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设立一批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基地,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培训机制,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护理看护、康复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共享,逐步将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
云南法制报记者:
我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民政部门深入贯彻国家和云南省委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相关会议精神,以《全省民政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指导,各地纵向联动、横向合作,取得了较好进展。
一是宣传发动全方位。全省民政部门紧紧围绕突出“打击养老诈骗、建设平安云南”主题,及时安排部署,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网站、电视、报纸、互联网、短信应用程序等发布风险提示,在云南网上开设宣传专栏,制作并向全省推送短视频、宣传海报和文字标语。以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老年人群体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利用好密切联系群众、担负保障民生的良好群众基础,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机构、进家庭,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领域反诈宣传力度。截至9月15日,全省共开展宣传活动121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9万余份,制作悬挂海报横幅等宣传品1万余份,发布网络宣传作品120余篇,电子宣传片95个,营造了共同防范养老诈骗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摸细排全覆盖。结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加强对全省已登记未备案养老机构、场所的核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再摸排,切实杜绝隐患问题的发生,推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确保16个州市督导检查全覆盖,对发现整改的问题“回头看”,统筹好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截止2022年9月,全省已经完成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场所共计2198家,排查进度为100%。
三是打击整治出实效。在全面完成养老服务机构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精准定位风险,重点对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并按照“一院一策”,统筹推进、分类处置,有效化解存量风险。全省共排查出62家机构存在苗头隐患问题,1家养老机构纳入“黄”色风险等级管控名单。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保持力度不变、标准不减,持续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推动防范和处置养老诈骗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希望广大老年人的子女能加强对父母的关爱和陪伴,多向老年人宣传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知识,共同“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云南电视台记者:
养老服务处副处长李智:
你提的这个问题很重要,也是广大老年群体十分关注的问题。
一是推动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退化,对于家庭住宅的安全性、舒适性、便利性要求更高,且我省大多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房屋建设年代早、房屋老旧,对居家老年人生活带来不便。为有效帮助困难老年人提升居家生活环境和居家生活品质,2021年起,省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资金,按照户均3000元补助标准,支持我省分散供养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2021年全省共完成6243户改造,2022年全省安排8000户改造,到2025年全省将完成不少于2.5万户的改造。“十四五”期间我们将通过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消除老年人居家安全隐患,更好地呵护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开展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行动。近年来,我省充分利用社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等资源,引入餐饮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政府提供场所、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老年幸福食堂或提供送餐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省级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老年幸福食堂”给予3-2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目前,全省开办为老年人供餐服务的“老年幸福食堂”347个,有效解决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的问题。